关于印发《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》和
《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苏组通[2007]6号
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、省各有关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苏发[2006]29号),切实做好“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”和“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的组织实施工作,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,促进创新型省份建设,先将《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》和《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》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
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
江苏省科技厅
江苏省财政厅
江苏省人事厅
2007年1月12日